关于寒假期间院级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
各院(部)、各部门:
经研究并报请院领导同意,现将寒假期间总值班室院级印章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用印申请
申请单位或个人需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,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,申请单交总值班室留存。
二、用印时间
1月28日—2月3日。每日上午8:30-11:30为集中用印时间。
三、用印范围
院行政印章,院党委印章,书记签名章,院长签名章,钢印,介绍信印章。
四、其他事项
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需临时用印,请经办单位汇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与总值班室联系。
联系电话:83312020、83758111
院长办公室
2015年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