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本科生学籍管理,经前期本科学籍状态清查工作数据整理核查,文学院决定对陆梦霞(学号:111011004)邢碧琳(学号:1420110254)、李敏(学号:1420110261)三位同学进行强制退学处理。
特此公示。
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文学院
2020年5月18日
发布者:史俊超发布时间:2020-05-18浏览次数:1427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本科生学籍管理,经前期本科学籍状态清查工作数据整理核查,文学院决定对陆梦霞(学号:111011004)邢碧琳(学号:1420110254)、李敏(学号:1420110261)三位同学进行强制退学处理。
特此公示。
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文学院
2020年5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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